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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16号线鹤沙航城站外立面改造工程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单位为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本项目招标内容:16号线鹤沙航城站地面层和站厅层外立面饰面拆除、防水处理以及外装饰面更新,改造范围面积约2187平方米。
2)施工工期:45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3)质保要求:本工程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近五年(2019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 60 分(满分 100 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晃薹ú檠叫庞梅郑α⒓戳嫡斜甏砉尽#?br/>4)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9日16:30前于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完成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提交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含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受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被拒绝。
4.2 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3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4.4同时,完成网上报名且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9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报名且经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须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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