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阳光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一期A区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阳光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一期A区施工 / 标段已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4-510112-99-01-164593】FGQB-0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美丽乡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美丽乡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4-510112-99-01-164593】FGQB-0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街道阳光村。
2.2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306.48㎡(宗地编号kczd-2021-231)。本项目包含2#楼-5#楼,总建筑面积约2737.34㎡,其中2#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678.49㎡,3#楼地上建筑面积约119.96㎡,4#楼地上建筑面积约286.12㎡,5#楼地上建筑面积约652.77㎡。建筑高度层数不大于3层,建筑高度≤12米。项目主要建设包括内容:生态林盘聚落商业、示范农旅体验、农业配套商业、田园亲子互动基地、精品民宿集群等建设。
2.3计划工期:91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边坡支护工程、降排水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粗装修工程、交安及标识标牌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外立面装饰工程、节能与光伏工程、公区装修工程、出入小区道路及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总平管网工程、自来水、天然气、弱电通讯(含红线外道路、水、电、气、通讯等的方案及接驳施工)等所有工程;具体范围详见发包人发出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文件、工作界面划分和技术要求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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