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丽雅和锦项目屋面构架及门头外立面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303-511502-04-01-805607】FGQB-00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屏区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屏区丽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03-511502-04-01-805607】FGQB-0043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五粮液产业园区控规(厂前区)A-2-14、17 地块、A-4-1-1 地块 2.2主要内容及规模:丽雅和锦项目A-2-14地块,5#、6#、7#、8#、9#、10#、12#、13#楼(不含11#楼)屋面构架及门头外立面装饰工程,主要包括铝单板、铝合金方管、格栅、铝合金窗、电动感应门、屋顶钢结构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其中9#、10#、12#、13#楼屋顶钢结构预埋施工已完成,本次招标不包含以上楼栋屋顶钢结构预埋施工费用。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工期要求:36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本项目所有工程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600万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或钢结构装饰工程业绩(注:1、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已完工业绩时间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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