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招标代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四、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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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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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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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晓龙
- 联系电话:
65963986
- 联系手机:
13736089619
- 联系地址:
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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