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创建
洞头创建5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东沙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东沙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洞头创建5A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已由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洞发改固〔2022〕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区财政统
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
理机构为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沙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东沙片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地点位于温州市洞头区东沙港,建设内容包括:游客中心新建面积约2655平方米;东沙片区沿线约42
幢民居立面整治(含A5(池王庙)保护性建筑修缮等);东沙路整治提升(阳光100—星海湾)(含给水、雨水(不含污水管
网)、路灯、沿海游步道、路侧整治)等;新垄隧道至阳光100两侧道路整治等;东沙村内整治等;不夜城周边整治提升等工
程。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81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056万元。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安装、道路、给排水、立面整治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需要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沿线民居立面整治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组成联合体;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家;②提
提
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担任
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担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
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
准)。
4.招投标方式
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于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
(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通过CA锁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网址:http://ggzyjy-
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7035/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未绑定CA锁的老系
统或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参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企业注册及CA办理(网址https://ggzyjy-
e.wenzhou.gov.cn:8443/ohweb/bszn/006005/index_general_page.html)下的相关手册进行操作。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洞头分网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时间安排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网洞头分网。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
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望海路137号
地址:温州市黄屿大道宏地壹品国际号5
号楼802室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话:0577-55895103
电话:1585801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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