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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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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407-340124-04-01-863175、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 1.4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兴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NGZ01535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NGZ0153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黄山路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涉及管径不小于DN1500。 2.7 合同估算价:175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庐江县农村路网(一期)建设项目子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招标,改造范围自内环北路至中塘河,全长约2千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梁、照明、绿化、交通、道路两侧建筑立面改造及其他附属工程,建筑立面改造面积约6万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须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③项条件: ①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 A.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C.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 ①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勘察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551-825636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71、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庐江县黄山路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214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241153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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