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EPC+O)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以东行审投【2024】1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运维)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如东县河口镇。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投资,通过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建设1座处理规模为1500m3/d工业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工业污水管网10km、污水泵站1座、尾水湿地1座。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2715万元。
2.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注:CA系统中总工期统一按365日历天填写)
设计周期:30日历天,其中: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人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招标人同意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报审工作。
污水处理厂(含生态缓冲湿地)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场外工业废水管线施工工期:33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书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31日。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及抗震设计审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口论证、消防安全评估、安全鉴定报告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所有的设计费以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此次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设备采购、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调试、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联合试运转、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施工及协调、手续的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编制竣工图文件、质量保修期内保修等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3)河口镇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调试合格后,提供整体污水处理厂14年运营期内的日常运维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本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得职称评审表或学历证明),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不能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能超过2家,且应满足:
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9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国信CA或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 60 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3-84162701。
10.开标说明
10.1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做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通市如东县府前路9号
联系人:丛先生
电话:15240555936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四楼
联系人:王普瑞
电话:18036193396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
第一阶段:先开资格审查资料和方案设计文件部分,对资格审查资料和方案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资格审查合格、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少于5名但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一、资格审查及方案设计文件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需提供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 格式见第六章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①必须盖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效。 | 格式见第六章 |
3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4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5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1)设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3)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得职称评审表或学历证明),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①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证书 |
7 | 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授权委托书、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4月份-2024年6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
8 |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9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0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书 | 格式见第六章 |
11 | 联合体投标协议 (如有)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且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不能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能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联体合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格式见第六章 |
备注 | 上述资格审查内容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须上传提供清晰可辨认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件不清楚导致无法辨认的并且任意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不通过的,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 方案设计文件评审
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任务进行方案设计,提供PPT文件。
注1: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方案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
注2:本项目投标人需将方案设计文件压缩成 RAR 或 ZIP 格式后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方案设计 文件(暗标) (35分) | 设计说明(3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1分) 2.方案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计划要点并科学、合理。(0-1分) 3.设计理念、各专业设计说明完整及合理性(0-1分) |
项目现场调研(5分) | 1.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对现状污水厂出水水质、项目建设地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基本现状情况、规划情况、环境等方面、服务范围内管网情况、工业企业排水情况有充分认识。(0-5分) | |
技术方案(11分) |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6分) (a)设计思路、总体方案合理、全面、考虑周全,有项目总平布置图及必要的文字说明(0-2分);(b)平面布局、竖向设计合理、考虑周全,有工艺流程图、高程布置图等全套施工图(0-4分)。 2.根据本项目方案提供相关设计效果图,总平面图不少于1张,不同角度立面图、鸟瞰图不少于2张。(0-3分) 3.提供设备一览表、建构筑物一览表;提供运行成本价格,价格需合理。(0-2分) | |
设计深度(4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0-2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0-2分) | |
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口论证(6分) | 1.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方案、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分析、计划安排(0-3分) 2.排污口论证服务方案、质量控制、重点难点分析、计划安排(0-3分) | |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 (2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 | |
经济分析(4分) |
2.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2分) | |
注:(1)方案设计文件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得分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2)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大于等于21分的为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在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得分汇总排名在前5名(含5)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如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但大于等于3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3)如果超过三分之二的评委认为某投标人的方案设计文件对照设计要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该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4)第一阶段方案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进行总分汇总。 |
二、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第二阶段分值构成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经济标:53分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1.4-2分) | ||
4. 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0.7-1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其他特殊标记。(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得分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4)投标文件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注:以下人员不得与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兼任,同一人员不可兼任多职。 1、环保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3、岩土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水利水电水土保持),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6、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以上人员每具备一个得0.5分,此项最高得 3 分 注: (1)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均视为正高级工程师。 (2)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职称证书(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如职称证书未明确相关专业的,可以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等相关佐证材料或提供相关学历毕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 (3)以上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4月份-2024年6月份三个月里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不予得分。 (4)以上人员不得不可兼任多职,不得重复计分。 | |
3 | 工程业绩 (3分) 注:资格审查业绩不得作为得分项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企业业绩(联合体牵头单位)(1分) | 投标单位(如联合体投标,须由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厂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1分、累计不超过1分。 注:1、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以上证明材料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为准,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2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16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2分。 注:1.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合同为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以上证明材料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为准,否则该项不予计分。 | ||
5 | 经济标 (53分) | 报价评审(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投标人的经济标必须响应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7%、96.5%、96%、95.5%(由招标人开标时随机抽取)。 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1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0.6分,每低1%的所扣分值为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2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注: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提请招投标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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